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矿产承包协议

  南阳张先生来电咨询:
  某矿山企业欠我债务到期不还,经县人民法院判决已进入民事执行程序,因该矿山企业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,现拥有0.8平方公里银铅矿采矿权(采矿许可证至今登记在该矿山企业名下)。
此前该矿山企业因欠第三人王某债务,与第三人王某签订矿山承包协议,将该矿山采矿权承包给第三人王某用来抵偿其债务,该承包协议未经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批准,采矿许可证也未办理转让批准登记。
请问,在本案中我能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矿山的采矿权?某矿山企业与第三人王某签订的承包协议是否合法有效?第三人王某持承包协议已开采矿产资源一年,其无证开采行为如何定性?  河南开达律师事务所吕海雷解答:
 你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相关规定,在我国矿业权的设立、延续、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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